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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法 第66條

二以上之合作社或合作社聯合社,因區域上或業務上之關係,得設立合作社聯合社。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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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