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合作社法 › 第71條

合作社法 第71條

合作社聯合社之理事、監事,由聯合社大會就所屬合作社或合作社聯合社之代表中選任之。
AI 白話解釋
← 第70條看 合作社法 全文第7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