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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特約檢驗辦法 第3條

特約檢驗之受理範圍限於國內輸出之商品。 國內輸出商品之特約檢驗,除另有規定外,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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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