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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團體法 第9條

第 二 章 商業同業公會 › 第 一 節 設立
同一區域內之同類商業同業公會,以一會為限。但於行政區域調整前成立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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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的其他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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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