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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會計處理準則 第3條

第 一 章 總則
本準則所列會計憑證、會計項目、會計帳簿及財務報表,商業得因實際需要增訂。 記帳憑證、會計帳簿及財務報表之名稱及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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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條的條文

商業會計處理準則中另有 1 條條文提到第3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2條商業會計事務之處理,應依本法、本準則及有關法令辦理;其未規定者,依照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辦理。但…

「總則」的其他條文

第1條本準則依商業會計法(以下稱本法)第十三條規定訂定之。第2條商業會計事務之處理,應依本法、本準則及有關法令辦理;其未規定者,依照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辦理。但…第4條會計項目之明細項目、各種帳簿之明細帳簿及財務報表之明細表,商業得按實際需要,自行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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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