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商業登記法 › 第33條

商業登記法 第33條

第十二條第十五條規定申請登記之期限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鍰。
AI 白話解釋
← 第32條看 商業登記法 全文第3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