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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登記規費收費準則 第2條

申請商業名稱及所營業務預查者,應繳納每件規費新臺幣三百元。但以網路傳輸方式申請者,應繳納每件規費新臺幣一百五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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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