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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登記規費收費準則 第7條

查閱特定商業登記文件,每件規費新臺幣四百元。查閱時間超過二小時者,每增加一小時,加收新臺幣一百元;不足一小時者,以一小時計算。 申請複製特定商業登記文件者,每份新臺幣十元。 前項情形,如申請提供郵寄服務者,應另繳納規費新臺幣五十元。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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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