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商港自由貿易港區收費標準 › 第2條

商港自由貿易港區收費標準 第2條

自由港區事業或自由港區事業以外之事業申請進入已核定為自由貿易港區之區域內營運,應繳納審查費每件二仟元。
AI 白話解釋
← 第1條看 商港自由貿易港區收費標準 全文第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