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喇嘛登記辦法 第5條

本辦法第二條各款職銜喇嘛聲請登記時,須填具職銜喇嘛聲請登記表,開 列全銜姓名年齡籍貫及廟名廟址連同封冊暨本身最近二寸半身光頭相片一 張呈由本廟所屬該管官署轉送呈蒙藏委員會核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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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