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 › 第7條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 第7條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市)政府為辦理審核作業所需之必要資料,得請求相關機關(構)、事業單位、學校、法人或團體提供之。
AI 白話解釋
← 第6條看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 全文第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