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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17條

第 二 章 設置許可證
公私場所應於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證後,始得進行固定污染源設備安裝或建造,並應依許可證內容進行設置或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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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許可證」的其他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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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