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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電報電路出租業務規則 第21條

電信機構為配合用戶需要,須在出租之電路上加裝特殊設備,得按其成本 向用戶計收。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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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