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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文物圖像使用及收費辦法 第4條

學術研究、學校教育、文化推廣等學術、公益及商業使用,得依本辦法申請文物圖像使用。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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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