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文物圖像使用及收費辦法 › 第5條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文物圖像使用及收費辦法 第5條

申請文物圖像使用,申請人應填具申請書表,備妥相關文件向本館提出申請,經核准後,付費使用。
AI 白話解釋
← 第4條看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文物圖像使用及收費辦法 全文第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