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國外投資或技術合作協助及輔導辦法(94.11.21訂定) › 第9條

國外投資或技術合作協助及輔導辦法(94.11.21訂定) 第9條

主管機關得經由雙邊或多邊經貿會議、簽署雙邊協定、與國外投資主管機 關協商及以其他相關措施,協助排除國外投資障礙。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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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