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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投資或技術合作協助及輔導辦法(94.11.21訂定) 第8條

主管機關得委託專業技術及管理機構籌組產業服務團,前往國外提供經營 管理、企業電子化、技術升級、市場行銷及其他相關服務,並協助提升經 營效率及競爭力。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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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