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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董事監事及院長利益衝突迴避辦法 第6條

關係人不得向中科院有關人員關說、請託或以其他不當方法,圖其本人或中科院董事、監事及院長之利益。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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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