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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辦事細則 第5條

研究典藏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人權史料、相關文物之徵集、蒐購、研究及典藏。 二、藏品之管理、應用、保存、維護及修護。 三、人權歷史圖書資源之徵集、蒐購及管理。 四、年度人權展覽主題之策劃。 五、其他有關研究典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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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