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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處務規程 第7條

環安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園區勞工法令及性別工作平等法令之諮詢、宣導及勞資爭議之協調處理。 二、園區勞工組織、勞工社團之輔導及勞工文康育樂之規劃及推廣。 三、園區職工福利輔導與勞工就業促進及輔導。 四、園區事業國防儲訓、國防工業緩召及工商團體業務協調聯繫。 五、園區安全防護體系、警安、災害防救與緊急應變之規劃及協調。 六、園區民防業務之協調。 七、園區事業各項環保許可申請之審核及管理。 八、園區環保業務之規劃及推動。 九、園區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及勞動檢查。 十、其他有關勞工及環保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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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