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清潔隊設置辦法 › 第3條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清潔隊設置辦法 第3條

本隊之任務如左: 一、關於一般廢棄物之清除、集運及處理事項。 二、關於道路之清潔及溝渠之疏濬事項。 三、關於綠地、花、木之栽植修整事項。 四、關於園區內清潔及環境美化事項。 五、關於園區內住宅及標準廠房水電維護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2條看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清潔隊設置辦法 全文第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