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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處務規程 第5條

企劃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園區規劃發展策略之研擬、推動及管考。 二、年度施政計畫之研擬。 三、重要施政計畫及專案計畫列管。 四、公務及作業基金概算之研擬綜整。 五、立法院及監察院列管案件追蹤管考。 六、創新研發產學合作、人才培訓業務之策劃及推動。 七、園區實驗中學業務之協調。 八、園區作業基金財務規劃、管理及資金調度。 九、其他園區有關企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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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