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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考試報名及申請案件電子送達實施辦法 第7條

各種考試採行本辦法規定之送達方式者,應登載於應考須知或各類申請案件書表。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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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