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國家運動科學中心績效評鑑辦法
› 第8條
國家運動科學中心績效評鑑辦法 第8條
總體評鑑之內容如下: 一、運動科學支援對於提升奧林匹克運動會、亞洲運動會及世界大學運動會等國際競技運動參賽競爭力。 二、國家運動科學中長程發展目標及計畫達成率。 三、運動科技之研發、技術移轉、加值應用及運動科學成果之推廣。 四、與國內外運動科學研究相關機構之合作交流。 五、培育運動科學專業人才之達成率。 六、財務健全程度。 七、其他總體績效有關事項。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7條
看 國家運動科學中心績效評鑑辦法 全文
第9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