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國庫券經理辦法 › 第35條

國庫券經理辦法 第35條

清算銀行經付登記形式國庫券本息款,應於其「活期存款」專戶項下列支,並依照中央公債會計制度規定登記造報。
AI 白話解釋
← 第34條看 國庫券經理辦法 全文第3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