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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埋沉財產申請掘發打撈辦法 第5條

國有埋沉財產,以申請人掘發打撈為原則。但主辦機關得視埋沉財產種類,協調有關機關掘發打撈。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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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