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國有財產法施行細則 › 第3條

國有財產法施行細則 第3條

本法第二條第二項所稱「凡不屬於私有或地方所有之財產」,係指未經登記之不動產或未確定權屬為私有或地方所有之財產。
AI 白話解釋
← 第2條看 國有財產法施行細則 全文第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