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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財產法 第1條

第 一 章 總則
國有財產之取得、保管、使用、收益及處分,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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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