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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非公用財產委託管理辦法 第17條

委託機關對於委託管理國有非公用財產之使用情形,應定期或不定期派員 檢查。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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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