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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住宅條例 第5條

經承購或承租政府直接興建、貸款自建、獎勵投資興建國民住宅或辦理輔 助人民自購住宅之家庭,不得另行承購、承租政府直接興建、貸款自建、 獎勵投資興建國民住宅或辦理輔助人民自購住宅。但承購轉售之國民住宅 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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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