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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大會創制複決兩權行使辦法 第8條

國民大會代表提出之創制案、複決案,須有代表總額六分之一簽署。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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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