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國民大會旁聽規則 › 第6條

國民大會旁聽規則 第6條

如遇主席宣布改開秘密會議時,旁聽人員應即離開議場。
AI 白話解釋
← 第5條看 國民大會旁聽規則 全文第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