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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大會秘書處處務規程 第12條

資料組分設徵集、編輯二科,其職掌如下: 一、有關大會各項資料之蒐集事項。 二、圖書之選定、閱覽、編目、分類、交換、管理及索引編製事項。 三、編輯、整理及資料印發、書刊出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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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