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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大會秘書處處務規程 第13條

會計組分設歲計、審核、帳務、統計、綜合五科,其職掌如下: 一、大會經費預算之擬編、決算之辦理事項。 二、各種經費收支之審核事項。 三、各項帳目之登記事項。 四、統計事項。 五、會計憑證之整理、送審及保管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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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