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獎懲準則 › 第40條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獎懲準則 第40條

本準則施行前,已進行之獎勵管教或獎懲事件,尚未終結者,其後續處理,依本準則規定。
AI 白話解釋
← 第39條看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獎懲準則 全文第4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