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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申請減領保險給付辦法 第7條

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險人應停止扣除其減領金額: 一、申請減領期間屆滿。 二、改請領其他年金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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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