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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法施行細則 第60條

第 五 章 附則
保險人或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五十六條第三項規定洽請相關機關提供必要資料時,相關機關應於期限內確實提供。 因前項資料提供遲延或錯誤致保險人溢付或誤付給付時,相關機關應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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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