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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 第268條
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268條
第 四 編 國民參與審判案件之審理 › 第 八 章 終局評議 › 第 四 節 科刑評議 › 第 一 款 科刑評議之基本原則
審判長宜解說檢察官之求刑、辯護人與被告願受科刑之範圍,及告訴人、被害人或其家屬或其他依法得陳述意見之人所表示科刑意見之意義,並告知國民法官不受該等科刑意見拘束之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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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9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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