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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義務勞動法 第23條

辦理義務勞動事項之人員,藉口應興工事,擅向人民勒派捐款者,科以一 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元以下罰金。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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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