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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事業管理法 第32條

在本法施行前,國營事業現有人員應予甄審,其升遷、調補,應依經歷、年資及服務成績為標準。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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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