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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辦事細則 第14條

各單位需佐理人員,依業務需要在總員額內調配之,其工作由各該主管就 本細則所訂項目指派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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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