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組織條例 › 第7條

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組織條例 第7條

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置會計員一人,職位列第五至第七職等,依法律 之規定辦理歲計、會計並兼辦統計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6條看 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組織條例 全文第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