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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興大學附設農林畜牧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5條

本基金之用途如左: 一、實驗林場林產物處分、林業經理、森林保護、營林等經營費用之支出 。 二、森林遊樂區各項設施及清潔維護費用支出。 三、農場及園藝試驗場實 (試) 驗產品之成本支出。 四、家畜醫院門診、住院醫療費,檢驗費之成本及其建教合作服務支出。 五、畜牧實驗場實驗產品之成本支出。 六、食品加工廠實驗產品之成本支出。 七、教學及研究發展支出。 八、管理及總務費用支出。 九、其他作業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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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