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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分臺辦事細則 第13條

分臺每年召開業務檢討會一次,於年終舉行,必要時得臨時召開,由分臺 長主持。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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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