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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中圖書館暫行組織規程 第8條

本管設黎明分館,置分館長一人;其餘所需工作人員,就本館所定員額內 派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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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國立臺中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隸屬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第3條本館設各課、室,分別掌理下列事項:一、採編課:圖書之選購、徵集、分類、編目、登記及編印目錄、…第4條本館置館長一人,綜理館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必要時得比照專科以上學校校長之資格聘任;置副館…第5條本館置研究員、副研究員、課長、室主任、專員、技士、輔導員、課員、技佐、辦事員、書記。前項研究…第6條本館設人事室,置主任、課員,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第7條本館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課員,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第9條本規程所列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暫行編制表定之。第10條本館分層負責明細表由本館訂定,報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備查。第11條本規程自發布日施行。本規程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九月二十三日修正發布之第四條、第五條,自中華民國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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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