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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護理學院附設醫院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5條

本基金之用途如左: 一、各科醫療費用 (包括優待及免費在內) 。 二、教學訓練與研究發展費用。 三、管理費用。 四、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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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