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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博物館處務規程 第4條

研究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臺灣自然史與文化史之調查及研究。 二、館務研究發展政策之規劃及擬訂。 三、學術研究與交流之規劃及執行。 四、圖書文獻及影音資料之管理。 五、其他有關研究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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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