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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文學館處務規程 第5條

典藏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藏品典藏、整理、登錄、修護、保存、研究、應用及人才培育。 二、典藏資料完備、數位典藏加值應用之規劃及執行。 三、圖書資料採訪及編目。 四、圖書資源蒐集、管理及讀者服務。 五、其他有關典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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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