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國立臺灣文學館辦事細則 › 第5條

國立臺灣文學館辦事細則 第5條

研究典藏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臺灣文學之研究及譯述。 二、臺灣文學史料與作家文物之蒐集、編輯及出版。 三、藏品管理、應用、保存、維護及修復。 四、文學圖書資源蒐集、管理及讀者服務。 五、其他有關研究典藏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4條看 國立臺灣文學館辦事細則 全文第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