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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策顧問委員會組織條例 第3條

國策顧問委員會開會時,由主任委員召集之,並為會議時之主席。 總統府資政得出席於本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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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